论 文 提 要 www.lwwzx.com 论文网在线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的正式生效。原先所涉及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也得到了一个根本而明确答复,这将对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将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因为它解决了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问题中起码的、最基本性的问题。但是他只是从立法的角度解决了诸如:数字签名问题、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而其他相关问题仍需要现有的法律或其司法解释来解决,即现行法律体系一般情况下都适用网络世界、并不会因其虚拟化而有所不同。 本文首先指出了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实际上是电子数据能否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法律效力的问题,由此入手,采用"功能等同"的方法,对"书面"、"签名"、"原件"等问题分别予以解决,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从传统法律和新增法律两方面对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的认可与确定。
日期:10/10/2009 21:32:45
作者:
内容摘要
自“安乐死”一词衍生以来,伴随它的争议也不断激烈化。安乐死究竟合不合法,究竟该不该立法,也是众多人口中争议的焦点所在。本文从安乐死的定义、我国的安乐死立法的争议及合理性等几个大方面进行了论述。概括阐述了安乐死的定义、在国家的发展情况及国际个别国家对安乐死的立法,并针对我国各方面情况对我国的“安乐死”立法作了几点的分析,主要从我国安乐死观念的出现、安乐死立法的争议、安乐死研究的贡献、立法的必要、我国国情、立法条件等方面较具体的阐述了几方面个人的观点。 关键词:安乐死 立法的争议 立法的合理性 一、“安乐死”的法律定义 www.lwwzx.com 论文网在线 安乐死一词原自希腊文,是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所组成。其原意是指舒适、幸福或无痛苦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安然地去世
日期:10/10/2009 21:32:45
作者:
论文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6年3月17日修改、1997年1月1日实施后,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这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大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其意义深远,它不但体现了充分保障人权的观念,而且也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正在与国际接轨,此项修改获得了海内外的一致好评。但是,从修改后的实施情况看,律师们普遍感到提前介入流于形式,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还受到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遇到的困难更多,公、检、法各有自己的《规定》[1]、《规则》[2]、《解释》[3],在执行中律师们无所适从,办理刑事案件难是律师们的共同感受。消除这些障碍、解决律师会见的问题势在必行,要彻底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就必须对现行的法律和规定加以完善,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律师会见权实现的保障机制. 保证律师的会见权,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当的十六大和十六界四中全会的精神,全面、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论文摘要:
地方自治是近代宪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最早起源于罗马的自治城市,后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实现参与和人权保障的表现形式。各国在长期的历史流变过程中,结合本国情况,发展了不同的地方自治理论,大体有:保护说、钦定说、传来说、固有权说、制度性保障说、人民主权说、人权保障说、法人说、地方政府论、权力分立制衡说。地方自治被认为是对全国性政府过度集权的一种制衡力量,其理论有一些共同之处,即以中央地方利益上的对立作为解决中央地方关系的观念前提,发展和确保地方自治权力的实现,在坚持国家主权和国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尊重地方居民的意愿,满足他们的参与愿望,实现生动、活泼的地方生活。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地方自治理论面临着新的挑战。 关键词:地方自治,地方分权,中央集权,中央地方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政治及观念上的变化促使各要素进行重新整合。科技发展和全球化趋势进-步压缩空间,政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论文摘要】
对于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作者试图从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四个角度出发,旨在阐述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以期对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所裨益。 【关键词】 社会保障 公平 市场失灵 政府 【正文】 论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功能是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维护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故而,在现代社会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时至今日,如何构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中国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面临的历史课题。透析社会保障法的本质,是构建该制度的必要前提。追溯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透析社会保障的本质特性,有助于明确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有助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实施和完善。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考证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体现,是适应社会需要而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断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遇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如果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摘要:银行经营场所,包括营业大厅、自助银行以及经营场所外延部分,如何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银行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设置了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法律对其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有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当前社会治安问题突出,侵财犯罪案件有所上升,突出表现在银行营业场所发生的抢夺、抢劫的案件,以及针对金融机构的抢劫案件有所增加,因此,保障银行经营场所的安全,不仅是银行对客户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而且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需要。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内容提要:
增强社区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关乎祖国未来、民族兴衰的战略性任务。而衡量此项工作的成效,关键要看基层(社区)的工作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动员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发挥社区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社区普法教育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社区广大青少年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护能力,辨别是非,健康成长。在普及法律知识过程中首先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掌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犯罪原因分析,这样才能发现在普法工作中还存在法制教育走形式、忽视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传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社区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建立能够长期坚持的、稳定的长效机制,明确职责,讲求实效。成立专门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聘请检察院、法院、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员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专题教师,定期为社区青少年讲授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
日期:10/10/2009 2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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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该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信心和高度重视,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还存在问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完善的政府采购法有利于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预防和遏制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等,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存在适用范围狭窄,政府采购方式的不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的的不完善,国产保护、自主创新乏力等问题,需要以扩大适用范围,增强对政府采购方式的规范,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强化对国内产业、自主创新的保护来完善《政府采购法》。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摘要:提存公证作为公证“家庭”的“新面孔”“登场”,是公证的变化,也是社会嬗变的见证。提存制度起源于罗马法,迄今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中也有关于提存制度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较为原则,在适用时难以把握,且仅限于有关单行法的特定范围内,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是,提存公证制度作为一种国家证明力的存在,作为一种非诉讼措施,其消除疑虑、远离欺诈、减少纠纷、提高效率之效能,维护经济与社会正常流转等之独特作用还远没得以发挥。提存是债务人向债权人以外的特定的机关交付合同标的物的行为,它能产生与合同履行一样的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效力。提存是各国立法普遍确认的一项制度,我国《合同法》对此作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本文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司法部于1995年发布的《提存公证规则》、2002年8月1日施行的《公证程序规则》中关于提存的规定,探讨了提存的性质、提存的原因、提存公证的办理程序、提取提存物的期限及提存公证的法律效力。实践中,人们对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摘 要
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抗拆是行使对民事案件审理的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民事抗拆制度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只能是“事后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起抗拆的形式,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以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由于民事抗诉制度在立法上规定十分原则,造成了实际操作中的种种困难。甚至使民事检察监督名存实亡。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使民事抗诉制度真正体现制度价值。本文主要从民事抗拆监督的范围;民事抗诉案件的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调查取证;民事抗诉案件中抗诉人的地位与权利以及抗诉案件的审理法院等方面作具体分析、判断,进而提出符合民事诉讼理论的方法,以期对现实中的一些做法提出改进。 一、民事抗诉的概念及民事抗诉监督的范围 (一)民事抗诉的概念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提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摘 要] 2006年5月以来,互联网上出现了新的一个群体——“换客”,电子商务出现了“以物易物”这种升级版的C2C模式。本文从当前电子易物的起源和背景说起,从法律的角度尝试给电子易物作出了定义,归纳了易物行为对网络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出了法律对电子易物给以关注和规范的必要性。电子易物作为一种新的交换“消费”方式和电子商务形式,其操作模式、交易过程的保障、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市场的建立和准入、相关技术、服务的规范等都应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以期通过对电子易物的服务、交易、竞争关系的调整,建立和保护电子易物的自由、公平、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经济秩序。
日期:10/10/2009 21:32:44
作者:
[摘 要] 在世界范围内,各国政府由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成为最大的信息所有者和控制者。而作为整体的国家的发展其离不开各种经济实体的单个发展,而这就离不开政府将其所垄断的信息公开,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又可称为政务公开,其目的在于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从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建设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日期:10/10/2009 21:32:43
作者: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免征额的现状进行阐述,然后介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标准合理的相关观点,在评析商叙述点的基础上,点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认为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向上调整。
日期:10/10/2009 21:32:07
作者:
[摘要]针对目前职业教育界反响强烈的毕业生就业问题进行了法理学分析,提出了立法建议。面对我国欠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文章主张通过立法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立法干预,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给具有一定就业水平的主职业学生提供规范、完善、平等的机会。同时,通过立法建立规范的用人考核机制,建立诚信、和谐、连续的劳动力市场规范。
日期:10/10/2009 21:32:07
作者: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法制化进程,使税收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对依法治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依法治税仍然是税务机关当前面临的迫切重要的任务。
日期:10/10/2009 2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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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学习。”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可以说罪犯的服刑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劳动,同而我们很有必要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以求提高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效果,使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适应社会,对社会能有所贡献。
日期:10/10/2009 21:32:06
作者:
【论文摘要】正当防卫理论中,最为刑法学界、司法实务界所关注且最具争议性的,莫过于必要限度问题。之所以如此,除了现实中的防卫案件本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外,更重要的则是与1979年刑法对于正当防卫限度的规定不甚明确有着直接的关系。而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重心,放在对防卫限度的明确规定上,实在是理所应当。尽管以更为严格的眼光来看,这些规定仍存在着一些立法技术上的缺陷,但值得肯定的是,它已在以往规定的基础上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必要限度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正当防卫 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 刑事责任
一、 关于正当防卫之必要限度界说
对正当防卫之必要限度予以准确和完整的科学界说,是对之研究的第一步。有的学者曾经指出,有关正当防卫之必要限度的研究,“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互相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问题:一是何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二是如何确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1]笔者对此是认同的,同时想指出,前者实际上是要求对“必要限
日期:10/10/2009 2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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