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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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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20] 论文代写代发 作者:罗兴媛 [字体: ]

制约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随着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组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全省四分之一的农户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中。农民合作社在带动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上显现重要作用,成为农民联合起来办大事增产增收的重要平台。

黑龙江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43万多个,带动农户100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5%。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近7500个,养殖业合作社近4000个,同时还有农产品销售、加工等方面的合作社。预计2015年,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将突破2万个,入社农户60万户,带动农户200万户,覆盖面超过50%

201010月,黑龙江省农委和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

一、制约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合作社自身规范运作程度不够;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较为松散,没有严密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不健全。

(二)农村金融体系创新能力不足;目前仅有农信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服务,且服务种类少。

(三)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只能依靠农用机械社员联保、农户联保等途径获得担保。

(四)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健全;。

二、有关建议及对策

(一)引导合作社规范管理培育成熟的承贷主体;出台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管理章程,从建立、运行、市场营销等环节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二)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力度;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办金融服务产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储运、销售等环节提供重点扶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其特有品牌,形成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双赢的良性发展。建立农民合作社专项再贷款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体系;从县财政、乡财政、入社农民、农民合作社之间等多途径建立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体系,为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提供便利,有效规避各类信贷风险。

(四)建立风险防范补偿机制;规范基层保险市场,依托规范的保险业,建立财政、保险、合作基金三位一体的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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